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继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樊勇表示,取消行政审批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有利于营造促进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增值税纳税申报材料也进行了瘦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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